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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7章 好一座江湖(2/1)

    在这个偌大的江湖,有许多过往历史。

    八百年前秦帝一统,二世而亡,遂大奉开国,以强而亡,之后春秋九国战乱,徐骁马踏中原;

    这个少年在十岁时,就开始参军习练如何杀人,后面从东北锦州杀匈奴到南部,灭大小六国,屠七十余城,再到西南镇压蛮夷十六族。

    离阳王朝,原有六州,徐骁与顾剑棠灭春秋八国后添十三州,共计十九州。

    在这片天下中,离阳王朝是最强大的势力,征服了许多国度与土地,收伏了许多人才,但并非没有对手。

    国境之上,北莽虎视眈眈。

    江湖上,那些赳赳武夫,比较朴素低调的武夫都信奉“天老大,地老二,他老三”的理念,皇帝算是什么,王朝又算得上什么?

    若是碰上傲气冲天的,连老天都不认,更别提什么王朝势力。

    庙堂上,那些为国为民的读书人是对手,沙场上,那些骄兵悍将同样是对手。

    **

    离阳,剑州。

    作为离阳王朝十九大州之一,这里极富盛名。

    不光是因为这里地处江南,每年都会有许多读书种子输送到太安城,自然而然的成为出身地方的代言。

    除此之外,这里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就是有道教祖庭所在,与天子同姓的道门赵家已是世袭道统六十余代,奉天承运奕世沿守一千六百年,方圆百里龙虎山是天师教肇基之山,以天师府为核心。

    离阳朝堂的天师道士,都是一身朱紫,佩金印,堪为青辞宰相,皇帝心腹。

    不仅如此,剑州有道教祖庭龙虎山外,还有威名显赫天下的武学轩辕世家。

    世人皆知剑州有“江西龙虎,江东轩辕”一说,剑州被歙江一劈为二,江西有龙虎,江东有轩辕。

    江东轩辕世家在剑州与龙虎山齐名并肩,数百年来比龙虎山稍逊一筹,底蕴也不小觑。

    就说这地理,相传江西龙虎据称山底埋有一枚篆刻“奉天承运”的神仙玉玺,才得以成为百神千仙受职敕封之所,而轩辕地底便立有一块古碑,上书独享陆地清福六字,只是是真是假不可考据。

    风水格局上,这江东轩辕不是道门,却占据了大半座徽山,故而拥有洞天福地中第六福地的天姥岑,福地风光奇幻美丽,论渊源,昔年江湖上的剑神李淳罡曾一剑让六条瀑布齐齐逆流,连建在牯牛大岗上的轩辕府邸大门都给大水冲塌,李淳罡为世人称道的一剑开天门,正是由此而来。

    而说起徽山轩辕世家,就不得不提轩辕世家当代家主——轩辕大磐,其人武功不弱,境界不明,曾与李淳罡,齐玄帧,顾剑棠对招,结果是三战皆败,可却无人胆敢小觑与他,只因为与他交手的都是天下间那座武道山巅的人物。

    能与这些人交手,就足以证明本身实力可迈入天下顶尖,何况战而未死,就更值得畏。

    而这就是这样的人物,却有一大嗜好,双修,连孙女也不放过

    剑州锦城内,正值元宵佳节。

    城内张灯结彩,将整个古城照彻的暖意融融,驱散了碧瓦上积雪的寒意。

    行人嘴边挂着笑意,大人头顶坐着脸色冻得红润的小孩,张大懵懂的眼睛,手里拿着冰糖葫芦咿咿呀呀张望世界。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

    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

    繁华景象中,远处河中的小红船遥遥传来歌女的弹唱,嗓音柔媚,唱的是时下最流行的才子佳人话本故事,以及那些哀怨诗词。

    在这样的场合,向来是不缺阔绰打赏的膏粱子弟,豪门纨绔,甚至在这一刻往日,那些傲然自矜的读书种子,也其乐融融地坐在一堂。

    “哼~”

    “就这些庸脂俗粉,放在以前本公子眼都不抬的。”河岸边上一个人影冷哼道。

    “哈,我的徐大公子,可别吹了,这话我耳朵都听出茧子来了。”一位腰里别着把木剑的普通青年转头望向身边人,眼光一扫,嘴里憋着笑意:

    “满脸胡茬,穿的像乞丐,活的像逃荒的难民一样。

    小年我们连饭都吃不饱,还想什么花前月下,今天能见见那船里小娘露出个脸蛋出来,说不定我们晚上就能做个好梦喽。”

    “那有啥好看的?”被称作徐大公子的乞丐眯起眼睛,“你作为我的兄弟,那些女人可配不上你。”

    两人站在柳树下对话,旁边一个缺门牙的老人傻呵呵的笑着,头发枯黄,没了门牙的面孔颇为喜人。

    “这些女人配不上我,那谁配的上?这都淡出个鸟来,我不挑食,好养活。”

    另一个乞丐呲呀咧嘴,不答话了,而眼睛混不吝的将目光投放在往来穿行的小娘或是妇人身上,看着看着,喉咙微微耸动。

    离家久了,真是母猪赛美女。

    这话丁点也不假,作为王侯世子的徐凤年深有感触。

    而路边的小清丽娘与风韵成熟妇人被这侵略性的目光打量,纷纷加快步伐,唯恐避之不及的逃离。

    突然间,一位女子伴随身后鹰犬缓缓走到岸边。

    这女子身材修长,穿窄袖紫杉白犀带,与男子着装无异,只是在徐凤年这等行家眼里,女扮男装就是一眼看穿的功夫,至于为何,个中妙处就要自己体会。

    “在看,我挖了你的狗眼。”

    轩辕青锋皱起眉头,感觉面前这个长得人模狗样的乞丐,挡在道路上不肯让行,令人恼火,但更恼火的是,这人笑得十分面目可憎,眼神直溜溜在她胸口转悠,似是看出了她女儿身。

    “眼睛长在我身上,你怎么知道我是在看你?”

    乞丐徐凤年笑吟吟道,“长得唇红齿白,面白如玉,莫非兔爷?要不就是女扮男装?”

    “你!”

    轩辕青锋气急,刚欲发怒,乞丐青年又道,“温华,刚才你不是说谁能配的上你吗?”

    “在我看来,至少要这样的容貌才堪堪入眼。”

    轩辕青锋这才注意到了乞丐青年身边的人,这个叫做温华的青年相貌不起眼,腰间佩一把滑稽可笑的木剑。

    另外远处,还蹲着个看乐子的老家伙,缺门牙,张嘴笑起来就格外不正经。

    路边,响起了狗叫声。

    那个温华举着剑,憋着坏笑,目光落在那条黑狗上面,“爹!”

    轩辕青锋一懵,瞬间乐了,张嘴不顾风范的大笑,可突然温华看着她,张嘴利落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