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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街头上的过家家(2/1)

    天色已大亮,牧清风毫无睡意,将身子倚靠在窗边,头枕着窗沿,手上拿着一个酒瓶晃晃悠悠,时不时拿到嘴边饮一口,他已醉了,眼神瞧着远方,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地上到处都是空酒瓶,还有醉死的王蔷薇。

    这酒名做“醉生梦死”,乃帝国最烈的酒,可惜的是,想醉的人偏偏醉不了,不想醉的人偏偏醉死了过去。

    牧清风想起自己如今身在异国他乡,种种生离与死别都发生在自己身上,心底不由得愁苦哀伤无比,又无比思念水儿,忍不住便轻轻吟了起来:“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雁过也,正伤心……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每吟一句便是一口酒,待全部吟完,酒也喝完了。

    牧清风这才看向醉死的王蔷薇,不知怎的竟觉得自己有些心动,王蔷薇紧闭着双眼,时不时还皱着挺直的鼻子,脸颊是酒醉后的微熏,他竟觉得,此时的王蔷薇是那么的清新可口,他想他一定是醉了。

    可是,他清楚知道自己不爱她,此时的心动,不过是想占有她的身体罢了,酒后确实容易乱性,他也不过是个血气方刚的少年而已。

    牧清风叹了口气,站了起来,走了过去便将王蔷薇抱了起来,然后向床那里走了过去。

    牧清风轻轻的将王蔷薇放下,站了起来,手中一空,不知怎的,心中竟生出了空荡荡的感觉,摇了摇头,蹲了下去便帮王蔷薇脱起鞋子来。

    牧清风脱去了王蔷薇的鞋子,握着手中那双晶莹剔透的小脚,不知怎的竟觉得心中一阵眩晕,他从来没好好看看水儿的脚,原来女人的脚可以这么漂亮,也不知何时可以再见到水儿。

    牧清风心中走神,也忘了正抓住王蔷薇的脚,手上不觉中用力掐住,王蔷薇在睡梦中似有知觉,轻轻的哼出声来,也不知是难受还是舒服,语调怪异极了。

    牧清风这才反应了过来,知道自己弄痛了王蔷薇,忙松开了手来,下意识便对着她的脚吹气,想要缓解她的疼痛,可一会儿才反应此举甚是不妥,心中是一阵心慌,不知自己到底在做些什么,又见王蔷薇凌乱的裙摆露出了小腿,肌肤一片白腻,赶忙将头别到一边,不敢再看了。

    牧清风将王蔷薇的脚放好,然后帮她盖好了被子,见王蔷薇毫无防备睡得就像个贪睡的孩子,忍不住轻声说道:“傻丫头,我要是坏人,对你使坏了,将来你又是要怎么办才好,哎……”

    说完,牧清风转身便向外面走去。他想,他是该离去了。帝都他不妨一个人去的,留在这里,与王蔷薇这样国色天香的大美人朝夕相处,实在是变数太多,更何况王蔷薇更是铁了心要勾引他,毕竟,男人的天性是,很难爱上一个女人,却很容易跟一个女人上床。

    牧清风不希望自己放纵欲望,他是一个将死之人,连累了谁都不好。

    牧清风离去之后,王蔷薇便坐了起来,呆呆的看着门口,脸颊上滑落了一滴泪,她只觉心中全是莫名的哀怨,她长这么大,第一次流泪,竟然是为了一个见面不到一天的男人,王蔷薇只觉天意着实弄人,这天下苍生皆可怜,不过是老天手中一玩物,任其摆布。

    擦干了眼泪,王蔷薇打量起自己的脚丫来,又轻轻的抚摸上去,心中不知想些什么,脸上是娇羞无比。

    终于,王蔷薇笑了开来,开心得在床上又蹦又跳,像极那愿望得了满足的小女孩,跳得尽了性,才又坐了下来,蜷缩成一团,把头放在膝盖上,痴痴的打量着自己的脚丫,小声的骂道:“坏家伙!”

    牧清风不走大门,翻过了围墙,才发现这个庄园坐落于一个城市当中,牧清风也不知道说是城市准不准确,因为比起联邦的城市,这里又实在太小了,也太破旧了,比联邦的贫民窟还要破旧。

    不同于联邦城市四处可见的高楼大厦,整个城市都弥漫着钢铁的冰冷气息。在这个国度,王蔷薇的府上还好说,亭台楼阁,小楼水榭,别有一番建筑上的美感。可是,在这城市里,走得远了,入目皆是低矮的青瓦土房,又哪来美感可言。帝国的城市,唯一可取之处,就是空气特别清新,不似联邦那般到处都是工厂,一片乌烟瘴气。

    还有一个胜于联邦千倍万倍的就是牧清风此时看到的帝国小吃街,当中人流拥挤穿梭不停,各种吆喝叫卖声不断,喧闹无比的人声中,嘈杂着音响里放着的网络歌曲,无比热闹。

    联邦的食品都是经过工厂加工的合成食品,随着严厉的保护动物法的出台,牧清风的记忆里就只有那些干硬的合成食品的味道,听说在高档餐厅有着口感几乎跟真实肉类一模一样的合成食品的存在,可是,他一个贫民窟出身的少年,哪有机会能尝试得到。

    这里的热闹景象,牧清风只在书上看到过,此时真正见到了,心中自然是要去看看要去碰碰的。

    牧清风身上虽然没钱,可是现在他的左手正拿着一串糖葫芦,右手正拿着糖人儿,正送到嘴边不断的舔着,他的后边正跟着一群帝国小孩,各各皆是左手糖葫芦,右手糖人儿,惹得帝国的大叔大妈不断的对他注目。

    这么大的人了,还像个孩子似的吃得那么开心,身后还带着一群小孩,莫非这人是个傻子。

    牧清风对他人的眼光,向来都是毫不在意不管不顾的,至于钱,这可难不倒牧清风,他本就出身平民窟,早见惯了人间沧桑,一个十四岁就敢杀人的孩子,自然不是什么迂腐之人。

    更何况,牧清风知道帝国乃是封建奴隶制度,那些被贬为奴隶的人,生活就如畜生猪狗一般,普通平民的生活也好不到哪里去,饱受着贵族的欺压。

    所以,牧清风见到一个衣着特别华丽挺着大肚子的中年男人,便施施然的走了过去,然后,手中便多了一个钱包。

    牧清风此时走来到一个包子档前,他身后的孩子,此时个个手上已经是大包